一对一咨询
离婚后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
2013年离婚,儿子由男方抚养,女方每月支付500抚养费,现孩子正在上小学,500元已远远不够孩子的医疗、教育等费用,想让女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可以么?需要什么程序?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什么制定的?有据可循吗?
地区:河南-信阳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5-12-02 15:38:44
提问者:
 
张国权
张国权律师
河南 信阳
15690839011
你好,可以先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。一般对方应该支付她收入的20%到30%为宜。如果孩子有重大支出,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负担。
回答时间:2015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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