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对一咨询
房地产问题
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,设立了售楼部,有楼盘和咨询人员,并且发布广告2万元可抵3万元的房款,不过这2万元是交到指定银行,开户用的也是购房者的名字,折子有购房者持有,如果不想买了,可以取出来,但是该款项取出时候需要由开发商出具一个证明才能取出。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违法么,他们在电视上也打了广告,我们房管部门是否能对他们电视上打广告的行为作出处罚?
地区:河南-许昌 分类:行政法律-行政处罚 提问时间:2012-03-29 16:49:21
提问者:ASK1332901948jzq
 
张国权
张国权律师
河南 信阳
15690839011
可以将该违法广告移送至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处罚。
回答时间:2012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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